在我們自己不斷鼓吹MIT的時候,有些廠商或是股東們在利潤的壓力和誘惑下,不斷以”減少成本”來當作經營的重要主軸,卻不想支持研發突破的潛力,最後換來的常是品質的犧牲.也因為這樣,許多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作法,以為至少有守法,以為因為現實環境”不得不”是可以被接受的想法…或是以”在商言商”作為最佳解釋一語擊潰所有重視商譽的良心生意人,卻忘記”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”,在這條"低標準線"走久了,很難避免不會陷溺下去,從做一次開始,接著就愈來愈多次,甚至還可以編出理所當然的各種理由.
商人是讓世界進步互相流通融合的重要角色,從中獲取利益其實也是正當的工作報酬,都是為了能養家甚至是養一個大企業.真正的"在商言商"應該指的是要擁有活絡的生意頭腦,在獲取利潤的同時兼顧到高標準的誠信與道德!那如果沒辦法兼顧怎麼辦呢?那就不要做!優先順序應該很明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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